湘建價【2009】396號 關于發(fā)布2010年湖南省建設工程人工工資單價的通知
各市州建設局(建委、規(guī)劃建設局),衡陽市、邵陽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標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號)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人工工資變化的實際情況,為準確反映市場,我廳組織對各市州近期建設工程人工工資單價進行了調(diào)查與測算,并經(jīng)征求建設各方意見,現(xiàn)發(fā)布2010人工工資單價 (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規(guī)定如下,請一并遵照執(zhí)行。
一、人工工資單價適用的范圍
人工工資單價包括最低工資單價和市場工資單價。附表中其他工程工資單價適用于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安裝工程、仿古建筑及園林景觀工程(不含裝飾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房屋修繕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工資單價適用于一般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裝飾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園林景觀工程消耗量標準》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樓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畫裝飾工程。
二、在合同簽定、招投標或結(jié)算時,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
1.招標單位編制招標控制價(包括上限值、標底、合理價)時,其工資單價應按照市場工資單價計取。
2.投標單位編制工程投標報價時,可根據(jù)企業(yè)的經(jīng)營情況確定工資單價,但其最終體現(xiàn)的工資單價不得低于發(fā)布的當?shù)刈畹凸べY單價,否則,其投標報價將按照低于其成本價的規(guī)定作出處理。
3.當分部分項工程量變更后調(diào)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項、新增項目,其人工工資單價(最低工資單價與市場工資單價之間的取定值)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按發(fā)布的當?shù)厥袌龉べY單價計取。
4.按實結(jié)算的工程,其人工工資單價(最低工資單價與市場工資單價之間的取定值)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其人工工資單價按發(fā)布的當?shù)厥袌龉べY單價計取。
5. 發(fā)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簽定施工承包合同時,其工資單價不得低于發(fā)布的當?shù)刈畹凸べY單價。
三、其他規(guī)定
1.湖南省建設工程消耗量標準基期基價、《長株潭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單位估價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額取費基價,其人工工資單價均按30元計算,修繕工程取費基價仍按原規(guī)定的22元計算,超過取費基價部分按價差計取。
2.新的人工工資單價從201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附件 : 湖南省各市州建設工程人工工資單價
湖南省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廳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湖南省各市州建設工程人工工資單價
單位:元/工日
地區(qū) | 最低工資單價 | 市場工資單價 | ||
裝飾工程 | 其它工程 | 裝飾工程 | 其它工程 | |
長沙市 | 62.00 | 54.00 | 82.00 | 68.00 |
株洲市 | 62.00 | 54.00 | 82.00 | 68.00 |
湘潭市 | 62.00 | 54.00 | 82.00 | 68.00 |
衡陽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岳陽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益陽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常德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郴州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婁底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懷化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邵陽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永州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張家界市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
自治州 | 58.00 | 50.00 | 78.00 | 6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