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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建建通(2018)131號文件貴州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11調整為10

   日期:2023-10-06    
核心提示:黔建建通(2018)131號文件貴州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11調整為10貴州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11調整為10%的黔建建通(2018)131號文件于2018
黔建建通(2018)131號文件貴州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11調整為10 貴州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11調整為10%的黔建建通(2018)131號文件于2018年5月執(zhí)行,該黔建建通(2018)131號文件規(guī)定貴州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11調整為10%. 貴州房和城資建設廳文件 黔建建通(2018)131號 關于調整貴州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黔南州城鄉(xiāng)建設和規(guī)劃委員會、貴安新區(qū)規(guī)劃建設管理局,仁懷市、威寧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及《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建辦標(2018)20號)規(guī)定,完善建筑業(yè)增值稅制度,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貴州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增值稅稅率及相關計價系數作如下調整:一、采用一般計稅方式,增值稅稅率由11%調整為10%。二、采用簡易計稅方式,將《關于發(fā)布〈貴州省2016版計價定額簡易計稅方法計算規(guī)則〉的通知(黔建建通(2017)257號)簡易計稅方法費用計算順序及調整(費用)系數表作相應調整,詳見附件1、附件2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zhí)行。各地應嚴格執(zhí)行,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反映。附件:1.貴州省2016版計價定額(通用安裝工程除外)簡易計稅方法費用計算順序及調整(費用)系數表 2.貴州省通用安裝工程計價定額(2016版)簡易計稅方法費用計算順序及調整(費用)系數表 貴州房和城資建設廳2018年4月2日貴州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發(fā)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貴州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11調整為10,其來源于網絡,了解更多黔建建通(2018)131號文件信息請關注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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